立法會一個小組,討論活雞日日清條例。政府提出修訂,豁免活家禽零售商,在八號或以上烈風信號,或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時,可豁免遵守家禽存留過夜的規定;但如果這些警告在正午前除下,零售商則不獲豁免。 工聯會王國興要求賦予食環署長酌情權,視乎情況豁免活雞不可過夜規定;民建聯黃定光,擔心如果零售商店遇上火災等突發事件,雞隻不能及時送到零售商,而要滯留在貨車。食物及衛生局說,准許食環署長授權豁免,需在憲報刊登公告,難以實行;食環署說,如遇上突發情況,零售商可將雞隻交給其他雞販出售,或在部份街市的公眾劏房屠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