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電台高級節目主任何重恩,被控身為公職人員行為不當案件,辯方今早傳召最後一名證人、港台一台節目總監曾婉明作供。她表示,在九八年簽署一張支付何重恩母親黃玉珊二千元稿費的9A表格,稿費由被告上司曾智華批核;她曾在一個聚會上,聽到曾智華指示被告,安排母親為節目做資料搜集及撰稿,她認為被告並無隱瞞母子關係。控辯雙方明日結案陳詞。 何重恩涉嫌在九四至二千年期間,隱瞞母子關係,為母親向港台申領四十萬元撰稿費,被廉署檢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