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電台高級節目主任何重恩,被控身為公職人員行為不當案件,中午在區域法院完成結案陳詞,案件下月五日裁決。何重恩涉嫌九四至二千年期間,隱瞞母子關係,為母親向港台申領四十萬元稿費,被廉署檢控。 控方強調,被告犯下嚴重錯誤,並非疏忽,身為高級人員,應知聘請母親而不申報,存在利益衝突風險。辯方反駁,指控方無提出證據指證何重恩聘請母親,而港台在九十年代,並無清晰指引如何申報利益關係,亦無要求員工向最高級上司申報,被告直屬上司曾智華知道被告的母子關係,即使更高級上司不知情,亦無關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