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西城區法院原院長郭生貴因為貪污及侵吞公款近八百萬元,被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死刑,緩期兩年執行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,法院指,郭生貴過去十年,利用職務之便,為案件勝訴提供幫助,多次索取或者非法收受十多人給予的財物及侵吞公款。 六十歲的郭生貴,在一九七五年進入北京市東城區法院工作,歷任審判員、庭長、副院長,九六年升任院長,九八年調任西城區法院院長,去年六月被雙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