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管局推出調解及仲裁服務,協助購買雷曼兄弟相關產品的投資者,同分銷銀行商討賠償問題。服務會由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執行,金管局將負責協調轉介個案,並為符合條件的投資者,支付調解及仲裁費用,而調解程序需經投訴人及有關銀行同意,才可啟動。 金管局發言人說,投訴人若接獲通知,他的個案已被轉介證監會,或已有一名有關人士或主管,被查明曾犯錯,投訴人有意向銀行提出索償,他將獲提供調解服務的資料,及相關的啟動程序,但調解人無權作出裁決。而若果個案經調解後,仍未能解決,經雙方同意才可委任仲裁人,仲裁人有權根據雙方提出的文件證據,就個案作出裁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