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南省張家界今年七月,造成十八人受傷的爆炸案,策劃案件的被告,被當地法院一審裁定罪名成立,判處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 被告田開友,因不滿永定區街道辦事處,強制拆除他的違法建築,七月二日駕駛載有兩罐石油化的三輪車,衝入辦事處,引爆石油氣,導致十八名幹部及群眾受傷。他已經提出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