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公安局調查後認為,深圳海事局副局長林嘉祥,涉嫌猥褻十一歲女童,立案理由不成立,只是酒後行為失當,交通運輸部黨組撤銷黨內外職務。 公安局指,林嘉祥作為黨員領導幹部和國家公務人員,酒後對女童做出不當行為,令她受驚、心靈受創,在公共場所行為不檢,加上被女童父母質問期間,態度惡劣,構成不良影響,建議有關部門跟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