沙田禾寮坑村一名前村民,在去年的村代表選舉中違例投票,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兩個月。 案情指姓黎的被告,九八年已搬離禾寮坑村,但在零三年向民政事務總署遞交選民登記表,聲稱自己登記為選民前三年,一直住在禾寮坑村。在去年的村代表選舉中,民政事務總署已提醒村民如果已經搬走,就無資格投票,但被告仍然投票,違反選舉舞弊條例,被廉署拘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