應邀來港出席研討會的澳門立法會議員吳國昌說,澳門政府就基本法廿三條立法的草案,與香港零三年的草案不同,沒有將本地政治團體與外國政治團體建立聯繫,列為違法,因此反對聲音相對較少,但他認為草案諮詢期只有四十天是太短,要求澳門當局在諮詢中期提交報告,以及延長諮詢期至最少三個月。 吳國昌又說,草案提出,若有叛國、分裂國家或竊取國家機密等預備行為,亦是違法,但「預備行為」的定義含糊,容易令人誤墮法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