廉署起訴前會德豐常務董事洪承禧,以及另外三人,指他們涉嫌以貪污及欺騙手段,申請馬會會籍。七十歲的洪承禧曾在九九年,獲政府頒發銀紫荊星章。他被控在零六年十月,身為馬會遴選會員期間,先後向中間人索取四十萬元貸款,作為推薦其他人申請馬會會籍,以及加快申請會籍程序的報酬。各被告獲准保釋,明早在東區法院提堂。 馬會發表聲明說,由於案件仍在調查中,不能提供涉案人士或有關案件的資料,會配合廉署調查,亦深信事件無損馬會的誠信,強調會籍申請必須經過嚴謹的審批程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