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廉署以貪污罪名起訴的前會德豐常務董事洪承禧,今早在東區法院提堂,他暫時毋須答辯,案件押後至本月廿八日,轉介區域法院審理,洪承禧獲准以五萬元保釋。三項控罪,指洪承禧身為馬會遴選會員,涉嫌在零六年三次向中間人龍德軒,索取及收受二十萬元,作為推薦女子黃蓓加入馬會會籍及加快申請。 另外三人,包括商人黃德建,會計師伍大成及營業經理劉沛輝,就被控詐騙馬會及提供利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