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五十一歲主婦,被深圳男服務員恐嚇勒索案,22歲被告在區域法院被判監兩年。法官指被告的罪行嚴重,不單偷拍兩人的性行為,並且恐嚇向事主的丈夫披露,此外又揚言事主如果不付款,會有更多禮物。法官表示,以三年為量刑起點,由於被告認罪,所以判監兩年。事主去年九月在深圳一間夜總會認識被告,兩人發生關係。被告其後勒索事主一百萬元,今年五月並且來港上門到事主的店舖索取款項,被事主丈夫揭發報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