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證實,收到一名市民投訴,有花店使用載有銀行客戶個人資料的紙張,包裝盆栽。公署已去信有關花店及銀行,並實地巡視花店,但由於個案正在處理,現階段不作進一步評論。涉及事件的東亞銀行說,已知會金管局、警方及私隱專員公署,並加強措施,防止同類事件發生,而以往替銀行銷毀機密文件的外判承辦商,早前有兩名僱員,涉嫌偷取過期文件變賣圖利被捕,銀行會考慮以其他方式棄置機密文件,亦不排除向承辦商採取法律行動。 根據《個人資料私隱條例》,資料使用者必須確保所持有的個人資料,不會在未經准許的情況下,被查閱、處理或刪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