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生資助辦事處一名前合約助理文員,承認用家中電腦偽造病假紙,騙取廿九天有薪病假,在裁判法院,被判履行一百六十小時社會服務,並要向學生資助辦事處,賠償六千九百元。 廿九歲的被告在零三年九月向醫生求診,獲發一天病假,被告於是利是家中電腦偽造病假紙,申請病假,再利用自行訂製的醫生診所印章,偽造近二十張病假紙,騙取病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