審計署報告批評機電署及廉政公署,未有準確評估用電量,出現電費超支情況。報告指,分別在零五及零七年落成的機電署大樓及廉署大樓,用電量較申請撥款時大量超支,機電署的用電量較原先估計高出三至四成,而廉署大樓更高出超過一倍,審計署建議各部門日後在評估新大樓工程項目開支,要提高精準度。報告又指政府其中七個部門轄下二百多個用電帳戶,未有選用合適的帳戶組合,令政府要額外多付電費,要求部門檢討及改用能源標籤電器,達致慳電目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