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諮會支持政府的建議,以掛號郵遞,向違例記滿十五分司機發出傳票,避免再有違例司機,以未收到傳票為理由,逃避停牌處分,而運輸署長亦可以拒絕簽發駕駛執照。交諮會主席鄭若驊希望當局盡快修例推行新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