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事務委員會主席李華明表示,審計報告指出食環署街市經營不善,是由於食環署釐定租金機制不統一,政府應盡快定立清晰的機制,避免不同街市的租金差距愈來愈大,形成惡性循環。 他又說,食環署人手不足,巡查工作多數由外判公司負責,但巡查人員並無執法權力,即使發現檔主違規,亦不能採取行動,建議食環署收回街市管理權,尤其是人流較多街市,防止違規情況惡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