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人民檢察院,起訴龍崗區公安分局副局長陳旭明,涉嫌疏忽職守,導致九月二十日舞王歌舞廳火災,造成四十四人死亡。檢察院通報火災初步調查情況,查明陳旭明分三次收受俱樂部負責人賄賂六萬元,徇私舞弊,容許俱樂部無牌經營,而俱樂部內常有毒品等不法活動,開業一年內,發生廿四宗治安和刑事案。 檢察院又指, 近日流傳在陳旭明家中搜出過千萬現金,無事實根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