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,討論政府提出修例,向扣滿十五分而又無出庭的駕駛者,以掛號寄出傳票當作送達,如果駕駛者再不出庭,法庭可考慮發出逮捕令。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解釋,修例可以防止駕駛者藉逃避出庭,避免法庭取消他的駕駛資格。有議員贊成修例,但亦有議員擔心,如果駕駛者搬屋,可能收不到傳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