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地一個騙婚集團利用虛假廣告,在廿五個省行騙,受害人超過二千人,騙取近二百九十萬元。案件在重慶市法院宣判,其中姓李主犯被判監十五年,剝奪政治權利五年,罰款二百萬元;其餘廿七名同黨判監兩年至十二年不等。

調查指,這個集團以富婆、富商之女等為廣告角色,在全國百多份報刊,發佈虛假的徵婚、交友陪遊及借種生子等廣告,以支付高額回報為誘餌,再由同黨冒充廣告角色或紅娘,騙取應徵者信任,以收取中介費,個人所得稅、公正費及保證金等名義,騙取應徵者錢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