幾名民協代表,趁行政會議到政府總部請願,要求政府牽頭,設立社會企業總公司,競投大型項目,再分判給較小型的社企,並為現有社企及中小企,提供信貸服務,以及將長期空置的街市,以低價租給社企及中小企。代表又要求政府加快基建工程上馬,刺激就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