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的姪女,因不滿的士司機拒絕用信用卡付車資,襲擊的士司機及到場調停的女警,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二百四十小時社會服務令,及賠償的士司機一千元。法官指,三十二歲的被告罪行嚴重,考慮到她患有精神問題,事後感到抱歉,因此判處社會服務令。

被告今年七月十三日凌晨,乘坐的士到中環落車時,懷疑受酒精及精神科藥物影響,用信用卡繳付十七元八角的車資,被的士司機拒絕後,用腳踢的士司機及到場調停的女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