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去年拆卸皇后碼頭,清場時留在碼頭上蓋的十八歲男子王維龍,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阻差辦公罪名成立,判接受八十小時社會服務令。裁判官游德康表示,雖然被告所犯罪行嚴重,但考慮被告犯案的動機及年紀小,加上被告母親需人照顧,所以判處社會服務令。去年八月一日,警方在皇后碼頭進行清場時,被告爬上碼頭上蓋,停留多個小時唔肯離開,被控阻差辦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