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的前調查局長葉盛茂,因為隱匿公文,私下向前總統陳水扁披露接獲的扁家海外洗錢案情報資料,在台北地院一審重判監禁十年;法院同時將查獲的證據,包括陳水扁涉嫌隱匿公文、圖利和洩密,及妻子,兒子與媳婦懷疑洗錢,向地檢署提出告發,法官在判決書指,扁家人一連串處理海外資金的作為,是洗錢作為,其中部分為貪污國務費所得。 葉盛茂在法庭,聽到判決時非常震驚,要用雙手支撐著身體。他的太太就話難以置信,指台灣無人權,將會提出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