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監會批評警方處理一宗涉及精神病患者家庭暴力個案時,有疏忽及欠缺敏感度。警監會指,一名有抑鬱症的男子與妻子爭執並拳打妻子面部及身體,被警方控告襲擊,其後他的妻子不再追究,獲撤銷控罪。一名偵緝警長其後多次致電這名男子,要求查問他的妻子,有否再受暴力對待。警監會認為,警方的做法不恰當,可能會再刺激事主,又指事主精神上無行為能力,警方應盡可能安排成年人陪同他錄取口供。 警察投訴課亦同意,多次致電事主並不恰當,會訓示被投訴警長,在處理家暴個案時要格外小心謹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