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間公司三名高層人員,就供應電力裝置物料予房委會的建築工程,串謀貪污及偽造帳目,被廉署拘控,在區域法院裁定罪名成立,押後到今個月十八日宣判,等候被告背景報告,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。 四人在九八年開始,組成聯盟,確保每間公司輪流獲房委會委任為分判商,避免互相競爭,之後被告先後兩次向房委會人員提供共一百九十萬元賄款,另外又發出虛假訂單作掩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