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環署十月起引用《禁止未經准許而展示招貼或海報》條例,在灣仔及油尖旺區試行新的執法及檢控方針,取走路邊作商業用途的易拉架,根據易拉架上資料作為證據,票控有關商戶,現時計劃在全港實行。根據條例,一經定罪,最高可罰款一萬元。

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事務委員會上,有議員擔心,在目前經濟環境下,署方加強執法,會扼殺部份商業生存空間。何秀蘭就擔心,言論自由會被削奪。食物及衛生局副局長梁卓偉回應,會在執法、營商及言論自由之間,取得平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