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上,多名議員批評政府草擬的公務員守則,沒有釐清問責官員同屬下公務員的權責。勞工界的李鳳英質疑,為何已經聘請了副局長和政治助理,仍要公務員出席立法會會議;而葉偉明就擔心,公務員和問責體系等同兩頭馬車。公務員事務局長俞宗怡強調,政府內沒有兩頭馬車,局長就是政策局首領。 她又指政府只有三十多名問責官員,如果只由他們出席立法會會議,一日工作七十二小時亦不夠用,所以公務員在有需要時,會到立法會回答議員的提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