澳門完成基本法廿三條立法諮詢。總結報告指,考慮到市民擔心處罰預備行為,會限制言論自由,特區政府同意刪除煽動叛亂及竊取國家機密兩種預備行為的懲罰。對於有意見指草案刑罰過重,與澳門現行刑法原則不協調,政府認為最高判刑定在入獄廿五年屬恰當,強調法官可按不同個案,決定具體刑罰。 澳門上月完成諮詢,收到七百八十幾份個人及團體意見,其中八成八支持立法,反對意見不足百分之三,政府認為主流意見贊成立法,稍後交立法會審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