澳門完成基本法廿三條立法諮詢。總結報告指,考慮到市民擔心處罰預備行為,會限制言論自由,特區政府同意刪除,煽動叛亂及竊取國家機密兩種預備行為的懲罰。對於有意見指草案刑罰過重,政府認為最高判刑定在入獄廿五年屬恰當,強調法官可按不同個案,決定具體刑罰。 澳門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區錦新批評,修訂草案維持處罰叛國、分裂國家及顛覆中央三種預備行為,條文涵蓋範圍亦不清晰。他估計,立法會最快明年三月前通過草案。澳門上月完成諮詢,收到的意見中,八成八支持立法,反對的不足百分之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