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十八歲男子霍兆榮,因為不滿醫管局向他的內地媳婦,收取三萬九千元分娩費用,申請司法覆核,被高院駁回。高院的判詞指,內地人即使嫁給香港居民,都只是訪客,不能享有與香港公民同等的待遇,對於霍兆榮指,醫管局的安排歧視他的孫,判詞反駁說,接受分娩服務的是媳婦,嬰兒並未離開母體,因此不會考慮嬰兒的權利。判詞又說,新的收費措施有效減低醫院壓力,醫管局有需要落實。雙方各自繳付堂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