雷曼兄弟受託人,終止與迷你債券發行人及雷曼兄弟訂立的迷債掉期合約,十八間銀行分銷商要求受託人提供進一步消息,闡釋終止合約對贖回迷債過程的影響,分銷商亦準備為受託人提供一億港元融資,協助履行保障投資者責任,如果日後出售迷債相關抵押品的收益,不能抵償融資,融資款項不會退還分銷商。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歡迎分銷商向雷曼迷債受託人,提供一億融資,用以支付保障投資者在迷債抵押品清盤時所需的法律及財務支出,發言人說,在面對法律挑戰情況下,銀行公會有責任繼續為投資者提供支援,在法律障礙清除後,回購迷債依然是最佳方案;雷曼代表律師上月去信受託人,指出售迷債抵押品不可優先支付給投資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