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訴專員公署調查報告指,在零六至零七年度,地政署巡查擺放路邊裝載建築廢料貨斗的投訴,四成在收到投訴後超過三日才進行調查,約兩成超過五個工作天才再次巡查,反映地政署執法上有延誤。公署建議地政署簡化程序及加快巡查。另外,有關違例停放單車的投訴,公署認為當局有必要設置停放單車的設施,而清理違例停放單車的執法行動,顯示部門間缺乏共識。街頭展銷活動,公署指當局無特定準則,決定由那個門部處理,建議透過地方行政計劃,厘定各部門權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