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訴專員公署調查報告指,有個案顯示掛在路邊的宣傳橫額,並非由獲分配展示點的政治團體使用,地政總署的指引,無清晰規定禁止轉讓展示點,建議要訂明不得轉讓及借出。 另外有個案顯示,某政治團體申請使用展示點,橫額上要列出支持香港以外的候選人,地政總署在無解釋情況下,拒絕有關申請,公署建議地政總署,對宣傳橫額內容要訂明晰清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