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訴專員公署調查報告指,在零六至零七年度,地政署巡查擺放路邊裝載建築廢料貨斗的投訴,四成在收到投訴後超過三日才進行調查,約兩成超過五個工作天才再次巡查,反映地政署執法上有延誤。而有關違例停放單車的投訴,公署認為清理違例停放單車的行動,顯示部門間缺乏共識。至於街頭展銷活動,公署指當局無特定準則,決定由那個門部處理,建議透過地方行政計劃,厘定各部門權責。 政府歡迎申訴專員公署有關街道管理措施的報告,發言人表示,關注到有關問題引致的滋擾及不便,已經加強教育公眾及執法,政府會小心研究報告的建議,六個月內交待改善進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