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男子利用偽造學歷,七年內先後獲十多間公司聘請任職會計,甚至是總經理,期間他多次騙取公司財物,涉款三百六十多萬元,他早前承認廿八項盜竊、欺騙取得金錢利益、管有虛假文書及偽鈔等罪名,今早在區域法院,被判入獄七年。 案情指,三十三歲的被告,在零一年起,利用偽造身份證、會計考試文憑及劍橋大學畢業文憑,先後獲十多間公司聘請任職會計,期間冒簽公司支票、盜用公司貨品、自製假貨單、騙取兒童教材及回佣等。被告在被捕後保釋期間,更兩度再犯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