將軍澳工業村,今年初一架搖控直升機,飛行時螺旋槳擊傷一名四十六歲男子,導致他行動不便。操控直升機的四十歲男子,被控危害他人安全,法官審理案件時,以法例對飛機的定義不一,押後宣判。觀塘法院暫委裁判官溫紹明,要求控辯雙方,稍後提交書面陳述,闡述各自對飛機定義的法律觀點。案件將在明年二月宣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