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承認夥黨搶劫日籍女子判監五年
本地, 財經
發佈時間 2008-12-23 19:08 最後更新時間 2008-12-23 20:33
一名廿八歲男子,承認夥同兩名同黨,挾持一名日本籍女子上車搶劫,在高等法院判監五年。法官判刑時說,被告有廿七次案底,其中七次涉及暴力搶劫,是危險人物,挾持過程使用暴力,令對方身心受創。不過,考慮到被告有悔意,承諾決心改過,以往服刑期間,又曾捐款幫助他人,決定仁慈對待被告,量刑起點為八年,被告認罪及願意將部分搶劫得益,償還及女事主,獲減刑三年。
被告吳國豪,去年二月夥同兩名同黨,在沙田火炭強行擄走一名日本籍女人上車搶劫,並暴力打傷對方,劫走事主一萬四千元財物,又威迫她講出銀行提款卡密碼提取一萬九千元,之後才將她釋放。一名休班警員目擊事主被挾持經過,記下車牌,四日後將被告拘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