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省商務廳原副廳長蔡文龍,因貪污,受賄,挪用公款及濫用職權,被巢湖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,緩期兩年執行。 法院指蔡文龍除了非法侵吞,收受及挪用三千多萬元外,又擅自決定斥鉅資炒股票及期貨,造成三億多元虧損,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