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台灣,高等法院就特偵組第二度提出抗告作出裁決,撤銷前總統陳水扁獲釋候審的原判,認為陳水扁並無不予羈押的理由,要求地方法院按高院的決定要旨,重新處理。預料地院最快今日下午再開庭審理。 高等法院在凌晨近二時作出判決,發言人用了大約二十分鐘,向傳媒讀出十七頁的裁定書,指法院認為陳水扁貪污罪嫌重大,有潛逃及串謀作証可能,決定撤銷原判,發還地方法院重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