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名雷曼迷債投資者,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,向六間銀行包括星展、中銀及大新等,以及創興銀行一名女職員索償。星展銀行的代表及創興銀行的職員,以案件複雜為理由,要求轉介區域法院審理,審裁官將案押後至明年三月二十三日再聆訊,到時決定是否轉介區院。有投資者反對,聲稱不能負擔訴訟費用。審裁官表示,申索人要求推翻合約,並要銀行賠償投資迷債的金額,審裁處的管轄權不能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