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,是否再度羈押被控貪污的前總統陳水扁,經過近八小時聆訊,仍未有結果,陳水扁對特偵組起訴的四項案件,全部否認犯罪,他用了近一小時自辯,指馬英九的特別費案無罪,他涉及的國務機要費案亦應該無罪, 又指南港、龍潭等財經事項,並非總統職權,他無法接受檢方指控,又指羈押是要羞辱他。

特偵組檢察官指,陳水扁混淆犯罪事實,特別費與國務費不能混為一談,並舉證指陳水扁利用總統職務貪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