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,今早舉行特別會議討論延長禁止上市公司董事買賣股份期措施。港交所(00388.HK)上市科主管韋思齊為交易所辯護,指措施已公開諮詢市場意見,獲得證監會同意才推行。本港部份上市公司由家族擁有及管理,有必要加強對董事買賣股票的規管,即使將禁止買賣期延長至七個月,一年中董事仍有合理時間買賣股份,而董事作為長期投資者,應毋須頻密買賣股票。

韋思齊又表示,延長董事禁止買賣股票期,可促使企業在年結後,盡早公布業績,讓投資者可掌握最新資料作投資決定,一些掌握敏感資料人士,買賣股份手法有問題,當局有需要透過上市規則處理,加強投資者信心。即使股價下滑,董事不能回購,但公司並不受條例約束,可以由公司本身回購股份,影響有限。韋思齊指,理解到市場反響很大,會將近期收到的意見,交由下午舉行的上市委員會討論,研究如何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