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,討論延長禁止上市公司董事買賣股份期措施。證監會署理行政總裁簡俊傑表示,內幕交易的確有所增加,但未必全部同董事有關,延長董事股票禁售期,可同內幕交易條例同良好管治配合。

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陳家強表示,政府要確保制度發揮適當制衡,不少反對聲音在諮詢期屆滿才提出。港交所上市科主管韋思齊指,修訂可促使企業在年結後,盡早公布業績。他指一些掌握敏感資料人士,買賣股份手法有問題,有需要透過上市規則加以處理,才能加強投資者信心。

有商界背景議員包括黃宜弘,石禮謙,方剛和林健鋒表示強烈反對,認為修訂令人不敢出任公司董事,打擊股票市場。而泛民議員就支持,其中湯家驊認為,修訂可以保障投資者,鞏固本港金融中心地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