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行三十歲男子,涉嫌行使偽造信用卡購物,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四十個月;被告涉嫌利用假卡購買食品及日用品等,涉及金額約三千元,並在購物後將假卡拋棄。今年七月,警方根據線報搜查被告在天水圍的住所,搜獲九張懷疑偽造信用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