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 名工程師冒認他人簽署文件,騙取一萬多元的酬金, 今早在觀塘裁判法 院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。裁判官判刑時表示,明白被告因欠債而有經濟 壓力,但被告是註冊工程師,有大好前途,為了一萬多元的酬金而犯法是愚蠢行為。但由於無證據顯示,同冒簽有關的工程結構有危險 ,因此判處被告社會服務令。三十五歲的被告在朋友的工程顧問公司兼職,在06至07年間,在三份迪士尼及交易廣場等建築工程文件,冒充另一名註冊工程師簽署,意圖將有關報酬據為己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