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起台灣民眾關注的力霸集團侵吞資金案,在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,力霸創辦人王又曾多名子女,包括前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等一百二十三名被告被判刑,其中王令麟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,罰款及沒收犯罪所得合共超過十億元新台幣,王又曾另外八名女兒及親屬,則分別判囚三年半至二十年,合共罰款二十八億新台幣。 王又曾夫婦潛逃美國,繼續被通緝至二零一三年,台北地院在長達四千多頁判決書指,王又曾家族違法斂聚,侵吞數百億元資產,嚴重破壞金融紀律,影響經濟秩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