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民連梁國雄及陶君行襲警案,兩人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,分別被判一百二十小時及一百小時社會服務令。梁國雄表明會上訴,認為裁判官的判辭,並無解釋示威者表達意見的權利是否合憲。

梁國雄及陶君行被控在零七年底,人大副秘書長喬曉陽訪港期間,到禮賓府外燒車胎抗議時襲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