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費納入薪金領隊導遊拒接受旅行社少量賠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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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09-03-02 18:13 最後更新時間 2009-03-02 18:29
旅遊業議會與十三間旅行社開會,討論如何按照終審法院的判決,將小費納入薪金補償現職導遊。會後議會主席何柏霆表示,旅行社願意就勞工假期及有薪年假的差額作出賠償,個別旅行社正與員工協商,但涉及金額龐大,難按工會要求,在下星期二之前解決問題。
領隊及導遊工會主席湯劍生指,工會繼續爭取全年所有休息日均以合理水平作賠償,旅行社不應強迫員工妥協接受少量賠償。
終審法院早前裁定,小費收入是導遊薪金的一部份,旅行社須向導遊賠償有薪假期薪金的差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