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上,廉政專員湯顯明,對屬下四名職員,在截取通訊時出現不恰當行為,表示遺憾。他指四人一向表現良好,而前線人員都盡忠職守,只是截取通訊條例實施初期,較為複雜。對於有議員批評廉署,不配合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胡國興的調查,湯顯明認為廉署人員,並非蓄意不合作,但態度可能令人有誤會,會作出反思。 公民黨的余若薇,質疑廉署為何在胡國興發信要求呈交個別個案紀錄後,在未到個案銷毀期限前,將個案紀錄銷毀。湯顯明回應,廉署一般在行動結束的兩星期內銷毀個案紀錄,不會等到期限完結,但他承認廉署在事件中警覺性不足,判斷錯誤。